各职能部门、院(系、部):
日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发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京教函〔2007〕166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学校特组织各单位进行相关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指导思想
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立项以服务北京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服务北京教育宏观决策、服务北京教育现代化建设为宗旨。
2、课题类型
本年度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设立经费资助和自筹两个类别。校本研究专项课题为经费资助课题,一般课题为经费自筹课题。重大课题由评审组从重点课题中提名,经领导小组投票确定。
3、申报内容
课题申报者根据《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见附件1)、《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2)进行申报,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进行申报。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
4、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3个)课题的申请。在研的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课题。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在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5、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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