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中心、校属总公司:
为切实加强“五一”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单位应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认真宣传贯彻消防和交通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交通安全意识、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和遵守消防、交通法规的自觉性,确保大家无论是外出旅行还是上街购物,都要保持思想警惕,避免出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事故。
二、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放假之前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主要针对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的水、电、气以及贵重物品存放,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
三、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学校总值班室并保卫处。